1.检测人员忘记,出现这种情况比较多,检测人员工作习惯不好,另一方面说明了该公司对检测人员监管不严。

2.检测报告数据造假,并不是检测人员做的,检测人员不愿意填写设备使用记录,一方面也是为后期避责,当同时也增加了公司被查的隐患,这说明这个内部管理极其混乱。

第三方检测机构会出现未写设备使用记录的情况:

1.检测人员忘记,出现这种情况比较多,检测人员工作习惯不好,另一方面说明了该公司对检测人员监管不严。

2.检测报告数据造假,并不是检测人员做的,检测人员不愿意填写设备使用记录,一方面也是为后期避责,当同时也增加了公司被查的隐患,这说明这个内部管理极其混乱。

2021年7月,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浙江众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检测情况进行复核,发现该公司出具编号为ZJZD21062401523检测报告的电子织物强力机的仪器使用记录本,对应日期内未有设备使用记录;根据编号为ZJZD21062901619检测报告的汗渍色牢度烘箱仪器使用记录本,对应日期内未有设备使用记录。此外,根据《GB/T3917.4-2009纺织物织物撕破性能第4部分:舌形试样(双缝)撕破强力的测定》标准要求:“8试样的制备:8.1总则:每块实验室样品截取两组试样,一组为经向,另一组为纬向。每组试样应至少有五块试样或按协议更多一些”,但是该机构仅做了四组试样的8次试验,而且用的主要仪器设备电子强力机,个别检测数据在检测设备上无法查实,仪器使用记录本也没有相关使用登记。且机构留样不足以做重复试验,导致相关试验数据无法复核。该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