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仪器和设备
1.1 气候舱
应符合GB/T 31107的规定。
1.2 采样仪器和设备
应符合 GB/T 31106 的规定。
2 试验程序
2.1 计算样品暴露面积
按附录 F 的规定计算样品暴露面积。当样品可调时,按样品可调面积的最小值计算。
2.2 预处理
试验前,测量并记录被测样品总面积(暴露面积),并对被测样品进行预处理。
预处理时间为(120±2)h。
预处理环境条件为:
——温度(23±2)℃;
——相对湿度(50±10)%;
——样品间的距离不小于 300mm;
2.3 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试验过程中承载率为(0.30~0.70)
m2/m3,标准承载率规定为0.5 m2/m3。当样品承载率不等于0.5 m2/m3
时,按式(1)计算样品的面积承载率:
ܮ = ܽ ܸ………………………………………………(1)
式中:
ܮ——样品的面积承载率,单位为平方米每立方米(m2/m3);
ܸ——气候舱舱容, 单位为立方米(m3);
ܽ——样品暴露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开启气候舱进行空载运行,以确保试验开始时舱内环境满足试验所需的温度、相对湿度、气流速度、有害物质本底浓度条件。
气候舱内有害物质本底浓度:甲醛≤0.006mg/m3,苯、甲苯、二甲苯均≤0.005mg/m3,TVOC≤0.05mg/m3。
2.4 试验环境要求
样品预处理完毕后立即转入测试用气候舱。床垫样品应放置在支架上,其他产品按正常使用状态放置在舱中间位置。支架材料不应吸附或释放高关注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支架不应影响舱内空气流通,所占空气容积低于舱容积的1%。
试验期间,气候舱内实验条件应满足:
——温度(23±2)℃;
——相对湿度(50±5)%;
——空气交换率(1±0.05)h-1;
——补充气体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 浓度应不高于气候舱内有害物质本底浓度。
2.5 试验步骤要求
试验按以下规定进行:
——将被测样品放置在气候舱中心,关闭舱门。定义此时间点为初始时间“±0”;
——保持气候舱的运行状态,使舱内气流循环过被测样品的所有表面;
注1:如放入样品前试验舱内气体本底浓度高于要求指标,需重新进行换气处理,直到浓度范围下降到指标范围内。
注2:气体收集时气候舱应保持正常气压,通过收集装置的气体体积小于同期进入气候舱内气体体积的80%。
样品放入气候舱内(20±0.5)h后,按GB/T 31106中的规定进行空气采样,1h内完成。
2.6 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TVOC的测定
应按GB/T 31106中的规定进行。仅对苯、甲苯、二甲苯进行单独定量,其余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包括正己烷和正十六烷)的所有化合物,按甲苯的响应系数计算浓度。所有这些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包括正已烷和正十六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组分浓度之和即为TVOC浓度,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
甲醛分析采用GB/T 31106-2014《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中4.1规定的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3 结果计算
3.1 试验条件下气候舱内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TVOC浓度
按式(2)计算,:
ܥܿ = ܥ1 − ܥ0………………………………………………(2)
式中:
ܥܿ——试验条件下气候舱内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ܥ1——气候舱内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浓度测试结果,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ܥ0——气候舱本底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浓度测试结果,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3.2 软体家具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释放浓度
按式(3)计算:
ܥ = ܮ0 ܮ × ܥܿ……………………………………………(3)
式中:
ܥ——样品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释放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ܮ0——标准承载率 0.5,单位为平方米每立方米(m2/m3)。
4 复验
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检测结果不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