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规范适用于儿童家具类产商品。
范围为设计或预定供3岁~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包括儿童椅凳类、儿童桌几类、儿童柜类(包括衣柜、书柜、儿童床头柜等)、儿童单层床、双层床、儿童床垫、儿童沙发等。
为维护京东商品品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京东将不定期对商品进行抽检,抽检商品委托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判定。一旦发现商品品质存在问题,京东将依据双方协议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协议条款作终止合作处理。
京东自营儿童家具类商品品质抽检规范由京东制定,京东有权对本规范进行相关修订。
第一章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儿童家具类产商品。
范围为设计或预定供3岁~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包括儿童椅凳类、儿童桌几类、儿童柜类(包括衣柜、书柜、儿童床头柜等)、儿童单层床、双层床、儿童床垫、儿童沙发等。
第二章 抽样方式
2.1采用购买线上店铺的商品的方式。
2.2采用抽检线下仓库中的商品的方式。
如抽样无法满足检验要求,只检验其中一部分项目。
第三章 检验依据
3.1凡是标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28007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5296.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六部分:家具
GB 6675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24430.2 家用双层床安全第2部分:试验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17592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GB/T 19941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
GB/T19942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QB/T1952.1 软体家具沙发
QBT1952.2 软体家具弹簧软床垫
QB/T 2280 办公椅
第四章 检验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第五章 检验要求
5.1产品质量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表1 儿童家具抽检项目表
序号 | 检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检测方法 | 缺陷分级 |
1 | 结构安全要求/边缘及尖端 | —— | 产品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及危险锐利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产品离地面高度1600mm以下位置的可接触危险外角应经倒圆处理,且倒圆半径不小于10 mm,或倒圆弧长不小于15mm | GB 28007 中7.5.1 | A |
2 | 结构安全要求/突出物 | —— | 产品不应有危险突出物。如果存在危险突出物,则应用合适的方式对其加以保护。 | GB 28007 中7.5.1 | A |
3 | 结构安全要求/孔及间隙 | mg/kg | 产品刚性材料上,深度超过10mm的孔及间隙,其直径或间隙应小于6mm或大于等于12mm。 产品可接触的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应小于5 mm或大于等于12mm。 |
GB 28007 中7.5.3 | A |
4 | 结构安全要求/折叠机构 | mg/kg | 除门、盖、推拉构件及其五金件外,产品不应在正常使用载荷下产生危险的挤压、剪切点。如果产品存在折叠机构或支架,应有安全止动或锁定装置以防意外移动或折叠。 | GB 28007 中7.5.4 | A |
5 | 结构安全要求/翻门、翻板 | —— | 产品中的翻门或翻板的关闭力应大于等于8N。 | GB 28007 中7.5.5 | A |
6 | 结构安全要求/封闭式家具 | mm | 当产品有不透气密闭空间(如门或盖与其他部件形成的空间),且封闭的连续空间大于0.03m3,内部尺寸均大于等于150mm,则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①应设单个开口面积为650mm2且相距至少150mm的两个不受阻碍的通风开口,或设一个将两个650mm2开口及之间间隔区域扩展为一体的有等效面积的通风开口;将家具放置在地板上任意位置,且靠在房间角落的两个相交900角的垂直面时,通风口应保持不受阻碍。通风口可装上透气性良好的网状或类似部件;②盖、门及类似装置不应配有自动锁定装置,开启力不应大于45N。 | GB 28007 中7.5.6 | A |
7 | 椅凳类力学性能试验 | —— | 1.零、部件应无断裂、豁裂或脱落; 2. 应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3. 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 4.连接部件应无松动; 5.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活; 6.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或脱落。 7.软体家具应面料无破损、无断簧,缝边无脱线,铺垫料无破损或移位。 8.稳定性试验时,产品应无倾翻 |
GB/T 10357.2 GB/T 10357.3 GB 28007 附录A |
A |
8 | 桌几类力学性能试验 | —— | 1.零、部件应无断裂、豁裂或脱落; 2. 应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3. 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 4.连接部件应无松动; 5.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活; 6.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或脱落。 7.软体家具应面料无破损、无断簧,缝边无脱线,铺垫料无破损或移位。 8.稳定性试验时,产品应无倾翻 |
GB/T 10357.1 GB/T 10357.7 GB 28007 附录A |
A |
9 | 柜类力学性能试验 | —— | 1.零、部件应无断裂、豁裂或脱落; 2. 应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3. 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 4.连接部件应无松动; 5.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活; 6.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或脱落。 7.软体家具应面料无破损、无断簧,缝边无脱线,铺垫料无破损或移位。 8.稳定性试验时,产品应无倾翻 |
GB/T 10357.5 附录A |
A |
10 | 单层床力学性能试验 | —— | 1.零、部件应无断裂、豁裂或脱落; 2. 应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3. 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 4.连接部件应无松动; 5.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活; 6.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或脱落。 7.软体家具应面料无破损、无断簧,缝边无脱线,铺垫料无破损或移位。 8.稳定性试验时,产品应无倾翻 |
GB/T 24430.2 | A |
11 | 沙发力学性能试验 | —— | 1.零、部件应无断裂、豁裂或脱落; 2. 应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3. 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 4.连接部件应无松动; 5.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活; 6.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或脱落。 7.软体家具应面料无破损、无断簧,缝边无脱线,铺垫料无破损或移位。 8.稳定性试验时,产品应无倾翻 |
GB/T 1952.1 | A |
12 | 弹簧床垫力学性能试验 | —— | 1.零、部件应无断裂、豁裂或脱落; 2. 应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3. 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 4.连接部件应无松动; 5.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活; 6.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或脱落。 7.软体家具应面料无破损、无断簧,缝边无脱线,铺垫料无破损或移位。 8.稳定性试验时,产品应无倾翻 |
QB/T 1952.2 | A |
—— | |||||
—— | |||||
13 | 警示标识 |
—— | 应在使用说明中明确标示产品适用年龄段,即:“3岁~6岁”、“3岁及以上”或“7岁及以上”。 | GB 28007 中6 | A |
如果产品需安装,应在使用说明中标示“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的警示语。 | |||||
如果产品有折叠或调整装置,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警告!小心夹伤”的警示语。 | |||||
如果是有升降气动杆的转椅,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的警示语。 | |||||
以上警示语中“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不应小于五号黑体字。 | |||||
14 | 甲醛释放量 | mg/L | ≤1.5 | GB 18584-2001 | A |
15 | 可迁移元素 | mg/kg | 锑Sb ≤60 | GB 6675-2003附录C |
A |
mg/kg | 砷As ≤25 | ||||
mg/kg | 钡Ba ≤1000 | ||||
mg/kg | 镉Cd ≤75 | ||||
mg/kg | 铬Cr ≤60 | ||||
mg/kg | 铅Pb ≤90 | ||||
mg/kg | 硒Se ≤500 mg/kg | ||||
mg/kg | 汞Hg ≤60 mg/kg |
5.2产品标识质量检查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2)
表2产品标识质量检查项目及分类
序号 | 检查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 检测方法标准 | 缺陷分级 | |
1 | 产品名称 | GB 28007中9.1 | 外观目测 | A | |
2 | 型号规格 | C | |||
3 | 执行标准编号 | C | |||
4 | 检验合格证明 | A | |||
5 | 生产日期 | C | |||
6 | 生产者中文名称 | A | |||
7 | 生产者中文地址 | A |
5.3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5.3.1产品标准未标注或标注不正确,按本规范进行检测。
5.3.2不适用于被抽查产品的检验项目不进行检测。
5.3.3未标注等级,产品力学性能检验按合格品进行检测。
第六章 判定原则
6.1判定总则
6.1.1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6.1.2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高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6.1.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如有提供相应企业标准则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如未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则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判定。
6.2标志判定
标识中有一项(含一项)以上I类项目或有三项(含三项)以上II类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判定该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定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6.3总体质量判定原则
当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指标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6.4其他性能的判定原则
其他性能的检验结果符合对应表格中的技术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反之判定为不合格。
6.5综合判定原则
当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指标不符合对应表格中的技术要求,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6.6 缺陷分级原则
严重(A):存在人身安全风险,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风险项或者存在产品合规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含有物理机械伤害甚至导致生命安全的、材质含有对人体有害毒素等不合格,以及缺少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生产企业地址等标识。
中度(B):存在潜在人身安全风险或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风险项。
轻微(C):轻微风险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标签瑕疵类不合格。
第七章 异议处理
7.1申诉
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结果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京东提起申诉。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可以提出复验申请。
7.2复验
7.2.1复验样品
复验样品采用抽检样品的余样,余样在技术上无法复验的项目不予复验。
7.2.2复验检验方
复验时仍由初验时指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复验。
7.2.3复验结论
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验结果发生变更的,以复验结果为准。
7.2.4复验费用
申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异议申请人应在收到复验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复验费用预先支付给复验机构。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复验检验费用由原检验机构退还异议申请人。
7.2.5不予复验的情况
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产品或部位的可重现性,对不进行复验的情况规定如下:
7.2.5.1超过申诉期限的。
7.2.5.2无法在原样上进行复验的。
7.2.5.3被检验方提出复验时,产品在复验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7.2.5.4本规范中甲醛含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情况。
7.2.5.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验的其他情况。
第八章 抽检不合格项目及对应处理
京东将根据质检报告、鉴定方出具的书面鉴定报告等,针对商品不同违规情形,依据供应商签署的相关协议及京东相关供应商管理规则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则
9.1京东供应商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9.2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公示。
9.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对供应商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9.4本规则于2019年6月25日首次发布,于2019年7月2日生效,并自生效当日进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结束后,本规则自动进入正式执行期。